应用离子束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运行费使用规定
更新时间:2015-08-26                                  浏览次数:597

       为加强应用离子束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更合理规范地使用实验室日常运行经费,实验室针对运行费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 经费分配

       对于学校下拨的实验室运行费,实验室预留一部分(约30%)作为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用于召开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支持自主创新研究、新研究方向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培养等等。剩余经费原则上按照实验室下属的四个学科方向(核技术方向、高电荷粒子物理方向、计算物理方向、精密物理方向)平均分配。若实验室预留经费在年底前仍有结余,则再次平均分配给四个学科方向。

       2. 经费管理

       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管理。每个学科方向的经费由该学科方向负责人管理,经费使用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兼顾本方向所有成员的利益。

       学科方向负责人在拿到经费后一周内向实验室主任提交经费使用预算,预算提交后方可使用经费。年底需提交本学科方向的年度总结报告,详细说明经费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成效等,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室运行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3. 经费使用

       实验室运行费用于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行,提高学科研究的综合实力,为此必须确保该经费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对于1千元以下的开支由方向负责人审批,1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过实验室主任审批。

       各学科方向的经费不得用于餐饮开支,专家劳务费方面的开支不得超过10%。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则收回该方向所有剩余经费,并酌情扣减下一年度的运行费分配额度,相关责任问题则由该方向负责人负责。


应用离子束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3.5.6